职位数量:10
招聘人数:11
截止日期:2024-12-22
工作地点:昌吉
招聘岗位:工作人员-阜康市委网信办,工作人员-阜康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,工作人员-阜康市财政局,工作人员-阜康市民政局,医师1,医师2,临床医师1,临床医师2,工作人员-阜康市人民政府博峰街办事处,工作人员-阜康市人民政府博峰街办事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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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详情:
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,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阜康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,按照《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》(新人社发[2013]141号)、《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新人社发[2017]81号)和《昌吉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昌州人才发[2024]2号)精神,在2024年5月11日发布《2024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“千硕进昌”引才简章》的基础上,结合引才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简章。
一、引进对象
符合《昌吉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的C类高素质人才,即:取得国家全日制研究生学历、硕士以上学位(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),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。境外高校毕业的研究生,需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,且毕业院校为“四大世界大学”最新排名(上海“软科”、英国“QS”、英国“THE”、美国“US.News”)之一居前200名的高校。医疗、教育系统可适当放宽学校条件,引进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岁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岁。
二、引进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,无违法违纪情况;
(二)学生干部、学生党员优先;
(三)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;
(四)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(五)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(六)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:
(一)昌吉州内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(含在试岗期内的已引进人才);
(二)受过刑事处罚人员、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、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;
(三)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(四)曾被开除党籍、公职的;
(五)曾作为昌吉州人才引进被解聘以及昌吉州内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辞职2年内的;
(六)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等行为的;
(七)定向培养、委托培养、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、成人教育学院、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;
(八)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回避关系的岗位;
(九)法律法规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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